当前位置:首页 > 新闻资讯 > 企业家不可忽视的四大风险信号 >
新闻资讯
  • 企业家不可忽视的四大风险信号

    来源:中国企业家研修网 470 2021-03-28

    全球经济格局的调整,中国发展模式的转型以及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的优化,使中国企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,同时也面临着空前的发展机遇。企业家培训的需求也越来越多!


    “合抱之木生于毫木,九层之台始于垒土〃,当前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的起点,创业、成长与奋斗的商业历史画卷仍在继续。未来十年,中国的企业管理层将面临又一次的新老交替,新时代商界企业家不仅要在本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,要有优秀的商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,更要具备全球化的大视野、大格局、大气魄。


    我国一位知名的刑法学者在经历牢狱之灾后,感叹地说“我们每个人都是潜在的犯罪嫌疑人。”犯罪不是坏人才干的坏事,而是在特定的法律文化和司法体系中的评价。除了你想做并去做了的事,还有一些或近或远的外部因素,值得重视和警惕。今天我们就来聊聊那些可能被忽视的引发刑事法律风险的信号。



    一、经济下行


    绝大多数经济犯罪都是钱惹的祸,经济上行期间,充足的货币供应会掩盖很多问题。但是,一旦经济下行,就像巴菲特所说的“潮水退去才知道谁在裸泳”,既然裸泳的人都原形毕露了,刑法当然不能坐视不管,总要有人为泡沫买单。

    典型的如P2P,在运行之初,大部分P2P也想老老实实做好民间借贷,虽然确实存在自融、期限错配等不规范的地方,但是,只要不断有充足的资金、保持一定速度地涌入资金池,就有水源源不断地输出,投资者有钱拿就不会在乎钱是从哪里来,问题也就难以显现,这就是所谓的庞氏骗局。

    一旦经济进入下行期,老百姓手里的钱不多了,资金池中的水补给不足,或者补给的速度赶不上输出的速度,池水就会慢慢干涸,造成无法按时兑付利息。老百姓的投资无法达到预期的回报,就会引发社会稳定问题,公安只能出手抓人,平息民愤,维护社会稳定。

    另一方面,经济下行,使得国家、企业和个人都处于缺钱的状态,引发很多社会问题和企业、个人之间的经济纠纷。在协商无果或民事诉讼执行无望的情况下,很多企业或个人以举报经济犯罪为切入口,借助公安的强权讨债,在中国是一个存续已久、整顿已久、收效不佳的问题。缺钱到一定程度时,就会为讨债不择手段,做犯罪处理就是最“有效”的手段,这就意味着债务人“被犯罪”的风险加大。


    二、刑事政策


    运动式执法由来已久,从前些年浩浩荡荡的“严打”,到这几年轰轰烈烈的“反腐”和“扫黑除恶”,都深刻地影响了司法的动向,也左右了一些人的命运,所谓“时代的一粒灰,落在个人头上,就是一座山”。中央的政策无可厚非,但是在政策贯彻实施的过程中,基于理念、执法水平等方面的差异,好的政策可能在执行的过程中走了样,尤其是在执法机关内部或明或暗地存在“任务”、“指标”、“评比”等考核方式时,都可能加大相关群体的刑事法律风险。

    比如,反腐就是“拔出萝卜带出泥”,某个领导落马可能牵出一批企业家。以江苏省南京市委原副书记、原市长季建业为例,受其牵连的就有江苏上市公司金螳螂老板、苏州首富朱兴良、吴中集团董事长朱天晓等多名商人。掌权时一荣俱荣、落马时就会一损俱损。政商关系,始终是中国企业家的必修课。


    三、行政监管


    2020年3月1日实施新证券法,企业上市从核准制改为注册制,意味着由之前的事先行政审批把关上市公司质量,改为放宽上市条件,但是加强对上市公司的事中监督和事后追责。证监会和最高检、最高法多次提出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“零容忍”,2020年是资本市场行政监管最严厉的一年,刑事处罚的数量也创新高。还有个人信息保护、电商直播等领域,既是监管的重灾区,刑罚也同时跟进。

    经济犯罪绝大部分都是所谓的行政犯,也就是以违反行政法规为前提的犯罪。很多涉嫌经济犯罪的行为,在进入刑事调查程序之前,都被行政机关调查或处罚过,只有严重的行政违法或不接受行政处罚的行为,才可能被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或由公安机关直接做刑事案件处理。所以,妥善应对行政执法是十分重要的。

    对于行为是否严重到要做犯罪处理的程度,除了常见的犯罪数额之外,其他的情节往往是主观判断,难免受执法者主观感受的影响,这也无可厚非,毕竟人是感性的。老话说:“不打笑面人”就是这个道理。2014年,快播公司因版权及涉黄问题多次遭遇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,但并未引起公司的重视,后深圳市公安局介入刑事调查,最终判处快播公司和创始人王欣构成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罪。2018年年初,王欣出狱后二次创业,因版权问题涉及的2.6亿元罚单,在经历多次上诉败诉后,被维持原判,这可能意味着一代互联网明星企业快播公司退出历史的舞台。我们可以假设,如果快播公司能够更为主动、积极地配合行政调查和处罚,是不是不会是这样悲情的结局。

    其实,只有刑事调查的目的是处罚,行政监管的目的是改正,如果企业积极配合改正,行政执法的目的达到了,就没有必要置企业于死地。所以,态度很可能决定事情向行政监管或者刑事调查的走向。认真、真诚地对待和处理相关行政调查,将问题消化在前面,就是控制后面更严重的风险。否则,被移送司法,就难有回天之力了。

    老话说“和气生财”,“和气”的背后是对政府执法和社会、他人利益的尊重,只有尊重才能换到同等的理解和尊重,并赢得化解风险的空间和时间


    四、经济纠纷和股东内讧


    企业经营过程中,内部股东有分歧或者与外部合作方有经济纠纷,都是十分普遍的现象。但是,如果人不对,做事没有底线的话,双方就很难坐下来协商解决,或者协商无果的情况下,为了利益撕破脸皮,用刑事举报的方式置对方于死地。

    比外部经济纠纷更具有杀伤力的,是公司内部股东举报。某基金公司一直专注于矿产投资,尤其是金矿。前些年金价大涨时,投资项目给股东带来了丰厚的利润,公司股东给予该基金公司管理企业执行合伙人莫大的信任和权限。后受市场行情影响,金价下跌,所投企业又遭遇当地环保部门处罚停产,股东要求该执行合伙人就失败投资补偿,遭到拒绝后,通过查账,发现该执行合伙人有挪用资金的行为,遂向公安机关举报。

    当然,最有效的避险措施是勤勉尽责,合规经营,自己经得起查才是硬道理。但是,在协商可以解决利益之争的情况下,于社会、公司、个人多方利益而言,都没有必要启动最后的手段—刑事举报。就此而言,如何强调合作者的德行和行为底线,都是不为过的。

    中国有句古话“破财消灾”,因钱而起的矛盾,早期通过经济补偿大都能协商解决。如果闹到势不两立,鱼死网破的地步,不仅钱没了,人也可能进去了,这才是最大的损失。看似来无影的法律风险,背后大多有社会形势、利益攸关者的推动,企业家遇事应不忘履霜之戒!


    无论您处在哪一个行业,无论您的企业是大是小,北京大学企业管理素养(EMD)研修班全新的管理思维,将帮您探究突破瓶颈的有效路径。可以让您明确方向,掌握竞争成功之道,确立市场优势地位,告诉企业向何处去?怎样去?如何提高竞争力?并有效地达到目标,保持持续的赢利能力。如果您还在经营的隧道中痛苦地跋涉,对未来感到迷惘,在这里,我们将与您共同探索新经济时代企业经营的全新理念,破除传统管理的迷思,破解全球最卓越企业的成功基因,把握新经济时代经营制胜的法则,开创21世纪企业管理者的必修课程。


    想了解更多关于企业家培训课程的相关内容,可以联系在线老师获取!



    本文来自源互联网,仅供阅读,如有侵犯了您的权益请立即与我们联系!我们将及时删除。

快速咨询窗口
no cache
Processed in 0.382658 Second.